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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按照省委、茂名市委和信宜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信宜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信发[2009]1号)的(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及上级法院的要求,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到8月底基本结束。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进行,院党组决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全院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院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体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在构架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的进展,努力在改进司法作风上取得新的成效。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找准人民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握司法工作的规律、创新司法工作的理念、转变司法工作的方式、破解司法工作的难题,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高效相统一、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使法院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审判职能作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全院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和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我院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具体目标
学习实践活动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1、思想认识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加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亲民爱民为民”的意识进一步树立;增强忧患意识和发展意识,确保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切实转变;进一步使我院党员干部在什么是跨越式发展、要不要跨越式发展、能不能跨越式发展、怎么样跨越式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使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上来。
2、突出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观念认识、思想方法和工作方式方面存在的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问题;切实理清争创全国优秀法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思路,完善科学发展规划,切实解决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根据我院各部门的业务职能和职责,进一步完善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和规范性文件,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司法为民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法院跨越式发展、司法为民的体制机制和司法环境进一步形成。
4、科学发展有效推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法院跨越式发展的统一意志,转化为谋划法院跨越式发展的理论武器,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和司法为民的自觉行动,从而加快实现法院跨越式发展的步伐。
5、民生进一步改善。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全力为民办实事,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6、能力进一步提高。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性思维、科学决策的能力,提高把握发展大局、抢抓发展机遇的能力,提高统揽全局、把握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提高协调利益关系、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提高破解发展难题、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7、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使党员干部的进取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尽心竭力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审判服务。
四、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在精心准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的基础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调研阶段(3月6日至4月19日)。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学习培训(3月6日至19日)。动员大会之后,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中心组织学习会、个人自学、集中培训、集体研讨以及采取辅导式、算账式、提问式、交流式、体验式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学习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和信宜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学习党中央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学习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院党组成员要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交流,带头到分管庭室作学习报告。党支部要按照学习培训计划的时间、内容、要求抓好落实,拓宽学习途径,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培训的效果。原则上,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交流)不少于3次,集中学习不少于10个半天,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60个小时,专题辅导不少于2场(次),集体研讨不少于5次。学习中要认真做好1.5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撰写2篇以上心得体会。
2、深入调研(3月20日至4月9日)。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特点,重点围绕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推动法院跨越式发展、保障和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体现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以及法院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审判执行、诉讼调解、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调研。院党组成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撰写调研报告。4月15日前形成报告,2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交流,为理清思路、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3、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4月10日至19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针对实际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采取多种形式,确定若干研讨专题,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克服满足现状、因循守旧等思想,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大讨论,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在事关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召开1-2次领导班子会议和全体党员会议进行深入思考和广泛讨论,每名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撰写1篇有深度、有见解的讨论文章并交流。
(二)分析检查阶段(4月20日至6月10日)。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20日至5月15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党组成员要结合分工,紧扣工作和思想实际,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要谈心、交心,充分沟通思想,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民主生活会结束后按要求组织测评。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高认识,明确努力方向。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5月16日至6月2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回顾十六大以来在审判、执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在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提炼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由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全程主持,突出检查和分析两个环节,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汇报。
3、组织群众评议(6月21日至7月19日)。院党组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发动和依靠群众找差距,充分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使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客观实在、符合实际,得到群众的认可。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报送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20日至8月9日)。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7月1日至7月10日)。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把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部门和责任。整改落实方案向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切实解决突出问题(7月11日至8月1日)。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向,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宗旨,注重培养和谐司法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政治建院、思想领先原则,关心干警的成长进步,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创造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和谐氛围。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都要集中力量,下功夫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办成几件群众迫切希望办的事,让全体干警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我院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3、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8月2日至9日)。从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机制创新,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在有些方面制度缺失或尚不完善的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和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调整的调整,该建立的建立,为促进管理科学化、工作规范化、办事程序化提供更为科学的体制机制保障。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后,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经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召开总结大会,向党员、群众通报情况,并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群众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五、工作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为切实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经院党组研究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旭有任组长,副院长甘青松、张肖先、谢贤干、叶林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梁继文;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罗莹;党组成员、研究室主任杨洪波;党组成员、审监庭长黄培海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罗莹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洪波任副主任,陈春何、李迪、陈严、陈方兴、王秋艳为成员,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院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作用,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活动各阶段的质量,确保全员参与、全程参加。
2、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刊、本院网站、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反映活动取得的成效,特别是要重点宣传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3、坚持统筹兼顾。学习实践活动为期半年,这一期间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繁重。为此,从院党组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内在一致性,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既不能以工作任务重为借口放松学习实践活动,也不能因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影响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努力做到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各项工作,以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