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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万赔偿金分割引发家庭大战
法官巧调解化解婆媳干戈
今年初,家住信宜市城区的覃老伯家因儿子死亡赔偿金分割问题,引发了一场家庭大战。大战的一方是覃老伯夫妇,另一方是儿媳韦某,最后,覃老伯夫妇把儿媳告到了法庭。
去年10月的一天,覃老伯的儿子覃某新在路上行走时,被一辆急驰而过的汽车撞倒,不幸身亡。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便与亲人阴阳两隔。飞来的横祸使覃老伯夫妇及儿媳韦某悲痛欲绝。悲痛之余,他们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我院提起诉讼。诉讼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我院于今年1月作出调解书:由肇事车方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3万元;保险公司在以上款项中承担11万元的加强险赔偿。除去丧葬费支出1.8万元,剩余的21万多元均在韦某手中。看到自己年事已高,考虑到今后的生活,覃老伯夫妇便向韦某讨要应得的赔偿款。但韦某不给,双分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不久,覃老伯夫妇再次找到韦某,要求分割赔偿金,却被韦某一口拒绝,双方又发生了激烈争执,矛盾不断升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7日,覃老伯夫妇将韦某诉至法院,请求韦某返还赡养费和抚恤金共计16万元。
我院受理此案后,认真分析原被告双方矛盾的结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官认为,死亡赔偿金既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也不是遗产,而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财产损失赔偿。死者的死亡给家属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同时也使他们丧失了未来的可期待的利益;精神抚恤金是对死者家属支付的一种带有精神抚慰性质的赔偿金。因此,该案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应为死者覃某新的家属包括父母、妻子及儿女共同分割。如不及时调解,矛盾将会进一步激化。于是,法官将原、被告传唤到庭,按照程序听取双方的意见。覃老伯夫妇哭诉了儿媳未尽到义务给他们带来的伤害,儿媳韦某叙述了公婆对她态度的恶劣。听毕双方的诉说,审判员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都说出了心里话。原来,自覃某新死亡后,覃老伯夫妇与儿媳曾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争执。两老人认为儿子死了,房子是媳妇的,感到自己成了儿媳眼中的局外人。韦某则感到自己受到了冷落,公婆把自己当外人看。于是韦某便赌气不给公婆赔偿金。
情况摆明后,在法官苦口婆心劝导下,两老人承认在儿子死亡后,作为公婆在家庭事务处理上有不妥之处,让儿媳产生了误解。韦某听了老人的一番话后,深感惭愧,觉得自己没有顾及老人的感受,也有责任。主办法官见双方相互承认了错误,原谅了对方,便因势利导,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讲明了这23万元赔偿金的性质和分配办法。双方都很通情达理,均表示让对方多分一些。韦某感动之余说出了她的心里话:“公婆现在很不容易,身体又不好,将来我肯定要负起赡养他们的责任,他们毕竟是我两个儿女的爷爷和奶奶,血浓于水这是永远都不能改变的事实!”韦某深情的话语使覃老伯夫妇潸然泪下。最后,覃老伯夫妇当庭撤回了对儿媳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