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983民初2722号原告黄波与被告深圳市依瑞达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部门:综合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0/2/20 15:25:18 阅读次数:4112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983民初2722号
深圳市依瑞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397793T):
本院受理原告黄波与被告深圳市依瑞达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983民初27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黄波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0元,由原告黄波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