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径口支行与被执行人韦世芳、陆北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8/12/14 17:16:38 阅读次数:2952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0983执350号
韦世芳、陆北深(住:广州市番禺南沙金洲裕兴花园26幢505房):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径口支行与被执行人韦世芳、陆北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0983执35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信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668-8853875
联系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六运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