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送达公告
(2019)粤0983民初2722号原告黄波与被告深圳市依瑞达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一案上诉应诉公告
发布部门:综合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0/2/20 15:26:04   阅读次数:3116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2019)粤0983民初2722号

 

深圳市依瑞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397793T):

本院受理原告黄波与被告深圳市依瑞达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等文书。原告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2019)粤0983民初2722号民事判决书;2、请求依法判决被上诉人立即退还上诉人购货款项2899元;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增加赔偿8697元给上诉人;4、请求依法判决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律师服务费用7000元;5、请求依法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为送达次日起二十日内。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版权所有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办公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迎宾大道南 | ICP备案号:粤ICP备130786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