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送达公告
被执行人陈艺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9/2/15 17:21:02   阅读次数:2873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2019)粤0983执恢85   

 

陈艺超户籍地:广东省信宜市区南山路47号邹海云自建屋):

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陈艺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拒收,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98385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元及利息(从20151224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款之日止),以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申请执行人龙威,并负担案件受理费4300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信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668-8867087

联系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六运村

版权所有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办公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迎宾大道南 | ICP备案号:粤ICP备130786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