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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荣斌与深圳市珂菲尔服饰有限公司、苏文芳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9/4/19 14:57:52   阅读次数:3237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2019)粤098319

苏文芳(住所地:湛江市霞山区人民路328404房):

深圳市珂菲尔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新田社区新樟路18502):

本院立案执行刘荣斌与深圳市珂菲尔服饰有限公司、苏文芳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粤0983民初168号民事判决书],现因你及公司法人外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及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98319号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本院责令:被执行人深圳市珂菲尔服饰有限公司立即返还保证金55000元及律师费6500元(2018616日起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申请执行人刘荣斌,被执行人苏文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深圳市珂菲尔服饰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1338元、并按实际执行标的计缴执行费,被执行人苏文芳负连带交纳责任否则,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承办庭:执行三庭     联系电话:0668-885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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