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983执19号
苏文芳(住所地:湛江市霞山区人民路3号28栋404房):
深圳市珂菲尔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新田社区新樟路18号502):
本院立案执行刘荣斌与深圳市珂菲尔服饰有限公司、苏文芳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粤0983民初168号民事判决书],现因你及公司法人外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及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983执19号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本院责令:被执行人深圳市珂菲尔服饰有限公司立即返还保证金55000元及律师费6500元(从2018年6月16日起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申请执行人刘荣斌,被执行人苏文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深圳市珂菲尔服饰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1338元、并按实际执行标的计缴执行费,被执行人苏文芳负连带交纳责任。否则,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承办庭:执行三庭 联系电话:0668-885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