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宜市支行与被执行人谢佳庆信用卡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2/5/10 8:51:41 阅读次数:3947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983执892号
谢佳庆(地址:信宜市镇隆镇荔枝六村37号):
本院立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宜市支行与被执行人谢佳庆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983执892号执行通知书:1.偿还尚欠信用卡透支本金51752.58元及支付利息3587.62元、违约金1610.11元【利息、违约金计至2021年6月13日,此后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相关约定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给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宜市支行; 2.负担案件受理费308元、执行费759元。及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申报财产表、“五个严禁”的规定、被执行人须知等法律文书。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李继生、冯艳 联系电话:0668-8852019、88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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