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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张成林与被执行人覃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9/6/14 14:48:39   阅读次数:3425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2019)粤0983执异20

覃毅(住址:信宜市人民北路147号之三):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成林与被执行人覃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申请人李文秀、张家营、张家凤、张金秀提出变更李文秀、张家营、张家凤、张金秀为本院2008信法执字256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已立案受理。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各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983执异20号执行听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申请人李文秀、张家营、张家凤、张金秀提出变更其为本院2008信法执字第256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此,本院定于20198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召开听证会审查。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人:信宜法院执行一庭 

 联系电话:0668-888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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