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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成茂英与被执行人杨国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2/5/10 8:51:11   阅读次数:3576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2022)粤0983860 

杨国旺(地址:信宜市合水镇上排联合村6号):

本院立案申请执行人成茂英与被执行人杨国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983860号执行通知书:1.归还本金25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其中10000元从2020531日起.15000元从2020613日起,均按照年利率6%计至还清款日止)给申请执行人成茂英;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426元、执行费281元。及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申报财产表、“五个严禁”的规定、被执行人须知等法律文书。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

 

联系人:李继生、冯艳     联系电话:0668-885201988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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