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成茂英与被执行人杨国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2/5/10 8:51:11 阅读次数:3576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983执860号
杨国旺(地址:信宜市合水镇上排联合村6号):
本院立案申请执行人成茂英与被执行人杨国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983执860号执行通知书:1.归还本金25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其中10000元从2020年5月31日起.15000元从2020年6月13日起,均按照年利率6%计至还清款日止)给申请执行人成茂英;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426元、执行费281元。及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申报财产表、“五个严禁”的规定、被执行人须知等法律文书。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李继生、冯艳 联系电话:0668-8852019、8891010
联系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南 邮编:52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