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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983民初2133号原告陈艳萍诉被告罗超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发布部门:综合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2/11/25 16:12:24   阅读次数:5720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983民初2133号

罗超玲:

本院受理原告陈艳萍与被告罗超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983民初21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陈艳萍撤回起诉处理。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850元,减半收取计92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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