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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8/1/25 15:36:12   阅读次数:27167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卢金刚与刘俊铭、叶慧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粤0983执恢248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2310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刘俊铭(男,公民身份号码:440921198206090814,住信宜市东镇街道文昌昆一村)、叶慧兰(女,公民身份号码:440782198409045329,住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沙岗皮子村路上85号)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5%。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668-8853645

联系人:何法官

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刘俊铭


叶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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