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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优先支付农民地租七十多万元
2009-09-29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信宜法院优先支付农民地租七十多万元

 

安莪纸厂因办厂租用信宜朱砂镇安莪村七十多户村民的土地,并于1999年签订《租赁合同书》。但是安莪纸厂从20021月起至20096月都没有支付村民地租,折合人民币74万多元。20096月朱砂镇安莪村民起诉至信宜市人民法院。信宜市人民法院用调解的方式对上述地租予以确认,并决定从安莪纸厂的拍卖款中提取七十多万元优先支付农民地租。为了减少村民的诉累,信宜市人民法院于728日携款到朱砂镇安莪村民委员会办公楼现场把地租款发放到村民手中。村民接到地租款后,连声感谢信宜市人民法院秉公办案,依法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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